与会专家合影
1994年,一场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税制改革在中国拉开了序幕。分税制的实行,使中国的财政秩序为之大改,中央财政重获活力。
实行分税制改革后,我国搭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在分税制接下来十余年的运行过程中,这个体制框架发挥出了一系列的正面效应,同时也逐渐显露和积累了一些问题。
8月19日下午,天和经济研究所在2层会议室举办以“分税制改革十字路口再起航?”为主题的沙龙活动。这次活动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研究员杨志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吕冰洋,天津市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周晓苏等专家代表出席并参与讨论。专家们纷纷提出新颖的观点、讨论十分激烈,现场互动频频。
首先发言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院研究员杨志勇,他首先讲到,分税制目前问题重重,改革势在必行,到底是放弃分税制,还是回到1994年,看看当初的改革存在哪些问题,对分税制进一步改革?
他指出,在分税制实行以后,政府有过一些探讨,包括事权的划分以及制度责任划分,但是这些讨论并没有结果。
关于地方和中央税收的划分:他认为把增值税留给地方只是权宜之计。营改增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行业界限模糊、范围不清晰等。资源税应该留给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在转移到地方比较合适。对于房产税,他认为要慎重考虑,短期内无法成为地方主要税源。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吕冰洋则表示,分税制是一种弹性分成制,从1994年分税制拉开序幕后,分税制改革现在几乎走进了死胡同,20多年来基本上都是在打“改革的补丁”,他认为,分税制改革的出路之一就是要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对市场要分散决策,要放权;政府与政府之间要权利制衡。此外,吕老师表示,开设销售税也是一种好方式,可以促使政府为企业服务。
而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周晓苏经过实际考察和调研后提出,看待税制改革问题要看其达到的效果。她说,通过与财政局、税务局的一些官员接触,对于分税制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解决的问题矛盾并不那么明确。
她认为,财税改革或许可以解决一些问题:如理清分配体制、还富于民、调整经济结构、压缩过剩产能、缩小分配差距(包括人与人、地区与地区、行业与行业)等。
安体富老师发言
最后,人民大学安体富教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简要总结。他指出,现在分税制面临三大问题,一是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二是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三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税制改革,首先要解决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明确中央和地方的责任,拿义务教育来说,发达地区的义务教育可以由地方政府负责,但多数地区应由省以及中央政府承担相当部分,贫困地区可以由省和中央承担大部分。并表示,正是由于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收入分配不好,才出现了“跑部钱进”的现象。
他认为,转移支付的规模不宜太大,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占到50%到60%,专项性转移支付应用于专门项目,例如自然灾害及全国性项目等,并由专门的审查机构监督审查。此外,安老师还表示,中国的房产税一定要征,但是在目前阶段可以由经营性房产开始征起,对待特殊群体可以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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