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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物业管理师《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企业违规的行政处罚

时间:2014-03-29 18:42:09  来源:中国企业文化传播网  作者:

本网讯 2014物业管理师《制度与政策》中物业管理企业违规的行政处罚:

1.物业管理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物业管理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由资质审批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物业管理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物业管理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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